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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烟台市户口员工办理招工按其档案所在地不同情况,分别为
    (一)档案由原工作单位或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、劳动服务公司挂靠转入,需提供:
    1)《烟台市职工劳动手册》(单位盖章);
    2)养老基金花名册一式四联(单位盖章);

    3)户口本复印件;
    4)原单位辞职证明
    (二)异地调入、应届生接收的提供:
    1)《烟台市职工劳动手册》(单位盖章)
    2)养老基金花名册一式四联(单位盖章)
    3)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提供:
    a: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,非烟台生源需接收单位先办理用工手续(合同期不低于2年);
    b:招工入户提供招工批文原件、复印件、需招工单位先办理用工手续(合同期不低于5年);
    c:专业军人提供专业批文原件、复印件,需安置单位先办理用工手续(合同期不低于5年)

    (三)档案在街道或各区劳动服务公司并办有失业证的员工,提供:
    1)《烟台市职工劳动手册》(单位盖章)。
    2)养老基金花名册一式四联(单位盖章、连同电子版)、按户口所在区分区填写。
    3)失业证原件(有效期内,若过期须办理延期)。
    2.非烟台市户口人员办理招工

    (一)新招备案:
    1、营业执照副本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原件核对后退还);
    2、流动人员暂住证复印件;
    3.、从事国家规定凭证上岗技术工种的,提供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;从事特种作业的提供有效上岗证书(核对后退还);
    4、《录用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》一式两份;
    5、《烟台市流动人员录用备案花名册》一式两份(连同电子版);
    6、劳动手册(无劳动手册的流动人员提交小一寸免冠彩照一张领取);
    (二)续用备案:
    1、《烟台市流动人员录用备案花名册》一式两份(连同电子版);
    2、 劳动手册。
    (三)辞退备案:《烟台市流动人员录用备案花名册》一式两份(连同电子版)。

    3流程
   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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